东七路(经十九路至经二十路)建设工程水稳施工分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七路(经十九路至经二十路)建设工程水稳施工分包项目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次招标内容:东七路(经十九路至经二十路)建设工程水稳施工分包项目(具体见报价表)
2.1.2招标控制价:897700.00元
2.1.3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东七路(经十九路至经二十路)建设工程水稳施工分包项目(具体见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企业取得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6投标人需具有水稳碎石拌和楼;
最低数量要求:一座;规格型号为:五料斗及以上型号;
注:上述设备如为投标人自有,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租赁,需提供租赁意向书原件复印件和出租方购买发票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发票扫描件须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到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3楼);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3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相关说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信远建设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采购部
(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3楼)
联系方式:颜金旭
联系电话:13505230105
2024年3月21日